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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沿革(2022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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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1-01 第32屆理事長吳思萱,
永續第32屆年度會務方針:心靜,得安定  心定,得永續
2022-09-06 第三十二屆第十一次(九月份)理監事聯席會議
表決通過章程修訂案,並一併通過刪除本會請假辦法,章程修訂案將於十一月份送交會員大會討論表決,,請假辦法刪除將於十一月份會員大會報告後,於112年開始實施
2022-10-04 第三十二屆第十二次(十月份)理監事聯席會議
表決通過章程修訂復議案及112年度餐費調整,由原訂6000元提高為9000元,將於十一月份會員大會報告後,於112年開始實施,112年度開始年度會費收費標準為:會員常年會費6000元,餐費9000元,共計15000元
2022-11-15 第三十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
一、報告事項:
1.廢除本會請假辦法:112年度起廢除請假辦法
2.永續協會餐費調整:112年1月份起會員年度餐費調整為9,000元。

二、提案討論:
1.通過追認第31屆財務收支決算表案
2.審查第32屆會員名單,確認第32屆會員人數共計112人
(榮譽會員2人、團體會員6人、個人會員90人、請假會員14人)
陳英賢、董建新 提報會員大會出會。

3.本會章程修訂討論案,表決結果通過章程條文修訂 
(第3、8、9、15、17、23、25、25-1、26、33條條文)

修訂內容如下: 
第三條
本會以協助會友企業發展與個人成長為宗旨。
第八條
會員得以書面並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。
第九條
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:
一、喪失會員資格者。
二、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。
三、未於當年度九月三十日前繳納常年會費者。
第十五條 
會置理事九人、監事三人,由會員選舉之。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
選舉前項理事、監事時,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一人,候補監事一人。遇理事、監事出缺時,分由候補理事、候補監事依序遞補以補足原任者餘留之任期為限。理事、監事、候補理事、候補監事之當選名次,依得票多寡為序,票數相同時,以抽籤定之。
第十七條   
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人,由理事互選之。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,一人為第一副理事長,一人為第二副理事長。
理事長對內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理事長應視會務需要到會辦公,其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,由第一副理事長代理之。
第二十三條 
本會置會務秘書一人,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,解聘亦同。
第二十五條   
本會設理監事聯席會機能小組,輔助理事長綜理本會各項機能之運作。分設:常會組、會務組、聯誼組、企研組,各設組長一人,由理事長洽請擔任之。各組組員二至三人,分別由理監事擔任之。
本會設顧問組,由全體前任理事長組成之。
本會得另設各種次級組會。其組織簡則經由理事會通過後,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,變更時亦同。
第二十五條之一     
(刪除)
第二十六條   
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一人,名譽理事及常務顧問若干人,其聘期與理事、監事之任期同。
第三十三條   
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
一.入會費:
(一)個人會員新台幣伍仟元整,團體會員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(二)會員之配偶、直系血親亦申請入會者,免繳。
(三)會員退會、出會後三年內再入會者,免繳。
二.常年會費:個人會員新台幣陸仟元整,團體會員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。(新會員入會,依當年度入會月份比例收取。)
三.會員捐款。
四.基金及其孳息。
五.其他收入。 
 
111/12/03 12月份理監事會議,通過高雄市企業永續經營協會 辦事細則修訂案
(民國111年12月3日修訂)
第一條:本細則依據高雄市企業永續經營協會 (以下簡稱本協會) 章程第38條規定訂定之.
第二條:依據本協會章程第23條規定:本會置會務秘書一人;另依據本協會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設理監事機能小組及功能分組,以應會務運作之需要。
第三條:本協會會務工作分由第一副理事長、第二副理事長:
<第一副理事長>
1.辦理理監事聯席會議之場地及用餐預訂,議題擬訂,通知函擬稿,擔任會議司儀。
2.辦理月例會活動之場地及用餐預訂,通知函之擬稿,司儀之安排及記錄工作。
3.功能分組相關工作事項之聯繫。
4.輔助理事長處理本協會各項業務之運作。
5.其他上級交辦或協調事項之辦理。
 
<第二副理事長>
1.場地佈置及照相作業。
2.收入、支出、轉帳傳票之編製、收入事項之催收、收據之製發及支付事項之控制。
3.會計憑證之審核。
4.憑證、帳冊、報表之保管。
5.財務報表之編製。
6.其他上級交辦或協調事項之辦理。
 
第四條:理監事機能小組設常會組、企研組、聯誼組、會務組及顧問組,分掌下列各項事務:
<常會組>
1.年會.交接典禮之規劃及主辦。
2.會員大會之籌備辦理。
3.理監事改選事項之辦理。
4.社會關懷活動之規劃與執行。
5.其他理監事會決議交辦事項之辦理。
6.會友訪視活動執行主辦。
7.聯合規劃辦理監事訓練及交接典禮。
 
<會務組>
1.會刊編輯、印製之規劃及相關事項辦理。
2.會刊、會訊贊助廣告之招攬。
3.國內旅遊活動之規劃與執行。
4.開源節流事項之研擬與規劃。
5.獎勵事項之擬案及贈(紀念)品之選購頒發事項之辦理。
6.會友服務(含婚、喪、喜、慶)之聯絡窗口。
7.其他理監事會決議交辦事項之辦理。
8.會友訪視活動執行主辦。
9.聯合規劃辦理監事訓練及交接典禮。
 
<聯誼組>
1.新春聯誼及專案聯誼活動之規劃與執行主辦。
2.會友訪視活動執行主辦。
3.新會友說明會(聯誼活動)之規劃與主辦。
4.會友動員執行。
5.社團間之互動與交流相關事項之執行。
6.其他理監事會決議交辦事項之辦理。
7.會友訪視活動執行主辦。
8.聯合規劃辦理監事訓練及交接典禮。
 
<企研組>
1.會員訓練活動之規劃與執行。
2.參觀活動之規劃與執行。
3.會友商機媒合與互動之規劃與辦理。
4.新會友招募之研擬與規劃執行。
5.其他理監事會決議交辦事項之辦理。
6.會友訪視活動執行主辦。
7.聯合規劃辦理監事訓練及交接典禮。
 
<顧問組>
1.本會政策、會務、財務諮詢之提供。
2.本會理監事會爭議之仲裁與協調。
 
<月例會負責主辦之功能小組>
1.月例會活動之規劃。
2.講師之邀請、接洽、接送及其他相關事宜之辦理。
3.理監事會之報告。
4.活動當天錄影、錄音、記錄、照相之執行與監控及講師費、贈品之準備。
5.引言人及回應人之邀約。
6.各組合辦理監事訓練及交接典禮
 
第五條:實施與修改
本細則經理事會議決通過後施行;修改時除第三條得由理事長核准再向理事會報備外,餘同。 

 
112/01/01 協會宗旨:協助會友企業發展與個人成長
112/01/01 一月份理監事會議,通過高雄市企業永續經營協會財產管理辦法修正案:
修正第三條 本會之財產管理人為本會第一副理事長,代理人:第二副理事長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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